一、高层次人才类别、条件及待遇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师德高尚,遵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一)学科领军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与学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首位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知名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省级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业绩,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学者。
(三)博士研究生
A类博士: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近五年首位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相当数量的高质量研究论文;首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国家级有资项目1项或省(部)级有资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前三个等次奖励(具体参考我校科研成果认定标准);
B 类博士: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近五年首位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相当数量的高质量研究论文或首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省部级有资项目1项并参与省部级有资项目1项或获得市(厅)级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等次奖励(具体参考我校科研成果认定标准);
C类博士: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水平的业绩成果,能够胜任核心课程教学任务,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
(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能够承担相关专业教学科研任务。
注:以上岗位津贴、安家费等金额为税前金额。以上人员符合市级人才政策的可享受市财政6000元/月的生活补助,期限三年。
二、引进方式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程序,采用自主面试等相对灵活的方式,全职引进。
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采用刚柔结合的引进方式,如以团队形式引进,团队成员按照学校相应的引进人才标准兑现待遇,并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建设经费。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简历、科研成果及奖励等应聘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邮件发送至:rczp1299@163.com,投送应聘材料后要及时与学校联系,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2.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报上级备案办理入职手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列事业编制,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列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桂老师13668666193
杨老师15963605756
办公电话:0536-5109673
电子邮箱:rczp1299@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2700
学校网址:http://www.wf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