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副高级岗位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rsc.ql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6600/报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即为系统关闭的时间(详见“招聘系统”),系统关闭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①有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

③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并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④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3),暂时不方便开具的,可在体检前补交;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或其它标注有该研究方向的材料;

⑦“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已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查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招聘系统”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三)考察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和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审核情况,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含师德师风)、个人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团队精神、教科研团队匹配度、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中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含师德师风)的考察实施“一票否决”制。

考察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给出相应数量的“合格”结论,其余均为“不合格”结论。综合考察结果仅用于本次招聘,不影响继续应聘。考察结果通过“招聘系统”发送。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对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778380

电子信箱:qlnuzhaopin@qlnu.edu.cn

联系地址: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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