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才招聘简章

二、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要求

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基本素质要求

有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毕业年限要求

岗位面向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详见《青岛工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表》(附件1)、《青岛工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表》(附件2)、《青岛工学院2023年辅导员、行政岗位招聘表》(附件3)。

 四、薪酬待遇

1.学校实行岗位年薪制,根据岗位确定薪酬。硕士享受中级待遇;博士入校即可享受副高或正高级待遇,年薪12-50万元。符合我校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原则。

2.足额缴纳职工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双休、国家规定节假日、寒暑假;享受国内外访学、挂职、进修等政策,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内外进修学习;享受节日福利及健康体检;

3.录用人员被青岛市纳入高层次人才库的,享受政府20-100万的生活补贴及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为硕士0.96万/年,博士1.44万/年,紧缺专业硕士1.44万/年,博士1.8万/年,连续发放3年。如在青岛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4.首次来胶就业毕业生享受胶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4万/年,硕士研究生1.2万/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加发50%,连续发放3年。

5.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入学问题,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家属,学校协助妥善安置。

6.学校可为符合条件的新入职教职员工提供住房。

 五、应聘程序

1.提交材料。应聘者填写“青岛工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并将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打包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为标题,发送到人事处邮箱(hr@qit.edu.cn)。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即可。

2.面试考核。学校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应聘者面试;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相关成果或证明原件参加面试(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可安排线上面试,面试方式以人事处发送面试通知为准)。专任教师面试过程分为自我介绍、试讲、答辩、评委评议四个环节;高层次人才、辅导员岗及行政岗面试过程分为自我介绍、答辩、评委评议三个环节。

3.录用通知。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和面试情况,经综合审议,向被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按学校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青岛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宗老师

邮编:266300

电话:0532-82285118/82285666

Email: hr@q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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